关于举办社科项目申报指导与经验交流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3-07-07  |  【打印】 【关闭

 关于举办社科项目申报指导与经验交流

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和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帮助广大教师及科研工作者提前做好国家哲学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申报准备工作,了解各类科研项目与课题申报信息,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科研项目与课题申报的成功率,搭建项目申报的协作创新平台,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定于20237月和10月举办社科项目申报指导与经验交流高级研修班,特邀科技部、教育部、社科院、高促会、知名高校及行业专家授课,分享社科项目申报方面的成果和经验。现将此次研修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1.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最新政策解读;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选题;

3.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论证;

4.教育部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申报要点;

5.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各栏目术语内涵的准确界定以及《申请书》撰写须注意相关细节问题;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经验分析;

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攻略;

8.软科学与人文社科项目异同及申报问题解析;

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过程与关注点;

10.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条件与要求;

1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青年、西部项目《申请书》、《活页》填写范式;

12.地方科研机构、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申报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应注意的问题;

13.申报书案例点评与分析、分组讨论。

二、参加对象

各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及独立院校等)和研究机构主管科研、科技、社科管理的校(院)长;教务处、社科部、思政部、督导处、科研处(社科处)、产业处和科研机构负责人及科研骨干人员、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教研室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各级政府的政策研究室及党校的科研人员;各行业组织、协会(学会)等的相关人员。

三、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23727日—30   青岛市(26日报到)

第二期  20231019日—22  深圳市(18日报到)

四、参加费用

收费标准: 2850/人(含:研修、场地、资料、茶歇、证书、邮寄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举办方式

届时将邀请科技部、教育部、社科院、高促会、知名高校及行业专家演讲授课,分享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方面的成果和经验,研修将以讲座、研讨、点评、分组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习期间不得请假、缺课,完成全部课程考核(考勤、交流等)合格后由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颁发“社科项目申报指导与经验交流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经本人申请、会员部批准后可成为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个人会员(免会员费)。

六、报名缴费与联系方式

请参加研修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附后),发邮件或传真至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培训部,我们将安排研修相关事宜,开班前一周发放报到通知。

汇款缴费:

账户名: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

开户行:农行北京科院南路支行

  号:11250 1010 4000 5848

现场缴费:

报到当天可以现金、扫码或刷卡形式进行缴费

联系人:高促会:杨婧艺 13164683061 方紫阳15735186176

会务组:谢老师 18511857390 彭老师 18612668966

  话:010-60720828 (传真同号)

  箱:157163713@qq.com

  件:社科项目申报指导与经验交流高级研修班报名表

 

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